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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第21款

1.股東會決議日:104/05/27
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
1.禾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簡元城 董事。

2.春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:簡文潔 董事。
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營業項目。
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。
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
表決時出席股東有效表決權數為44,552,251權,表決結果贊成權數為44,089,514權,

反對權數為0權,棄權權數為462,737權,無效權數為0權,未投動詞時態練習票權數為0權,本案照

原案表決通過。
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

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。
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。
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。
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。
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。
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
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

1.法人董事禾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簡元城先生,目前另擔任聯耀建

設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、泰祥建設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、森大開發

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、森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及其台中補習雅思董事

長、永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及其董事長,經104屏東英文家教老師年05月27日

股東會同意後,自第七屆董事就任之日起,解除簡元城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。

2.法人董事春宇投資有限公司之代表人簡文潔先生,目前另擔任寶座建設股

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及其董事長、南潘實業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

、南蒲實業有限公司董事、永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,經104

年05月27日股東會同意後,自第七屆董事就任之日起,解除簡文潔董事競業禁

止之限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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