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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3日電)女子難忘舊情,到前男友工作的寵物店欲挽回,結果被張姓老闆娘拖到地下室毆打,囚禁2小時後放人,南檢今天偵結起訴張女。 台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,這名24歲女子和前男友是大學同學,民國98年、99年間成為班對,102年7月間分手,但女子難忘舊情,屢次想挽回,去年6月晚間打電話到前男友工作的台南市寵物店,前男友拒接。 未料女子不死心,直接到寵物店找前男友,已認女子前男友為乾兒子的寵物店張姓女老闆娘出來應門,對女子持續糾纏大為不滿,打了女子一巴掌後,把她拖到寵物店地下室毆打,且阻止女子離去,直到隔天凌晨0時許才放人。 女子離開後到醫院就診驗傷,且電洽親友報警,警方獲報追查。南檢偵結後依傷害、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張女。10406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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